Have Questions?Ask An Expert
日本 Botanical Peel 植物藻針煥膚
-
產地:日本
-
內容(每份):煥膚粉 2.0g、精華凝膠 6ml
-
BOTANICAL PEEL 草本煥膚系列 ── 級別選擇指南
BOTANICAL PEEL 核心技術採用天然的「海綿微針」成分。Level 1 至 Level 7 之間的主要差異在於微針的含有量。一般而言,微針含量越高,促進肌膚更新、產生剝離(脫皮)現象的可能性就越高。您可以根據個人的肌膚狀況與護膚經驗,選擇最適合自己的強度:
【Level 1】溫和初體驗 ── 打造健康肌底
-
建議頻率:每 2 週 1 次 或 每月 1 次
-
剝離程度:無剝離
-
適用對象:適合首次嘗試草本煥膚的人士。
-
產品特點:配方溫和,不挑肌膚性質。使用方法極易上手,是進入草本微針煥膚的最佳入門級別。
【Level 3】進階細緻調理 ── 追求完美膚質
-
建議頻率:每 3 週 1 次 或 每月 1 次
-
剝離程度:輕微剝離
-
適用對象:適合想進行更細緻肌膚管理、或是對美容護膚有較高追求的美容狂熱者。
-
產品特點:在溫和與感官效果之間取得絕佳平衡,溫和代謝老廢角質,進一步提升肌膚的細緻度與光滑感。
【Level 7】高效深度煥膚 ── 專業級沙龍享受
-
建議頻率:每月 1 次
-
剝離程度:有剝離
-
適用對象:適合原本就有接受醫學美容或專業沙龍護理、肌膚耐受度較高的人士。
-
產品特點:高濃度的海綿微針能帶來顯著的深層煥膚效果。雖然效果達專業級,但使用方法依舊簡單,即便是初學者也能在家中輕鬆完成高效保養。
💡 貼心提醒: 微針煥膚後角質剝離的程度,會因個人的肌膚性質、當下的肌膚狀況以及日常保養方式而有所差異。以上說明旨在提供挑選強度的參考,並非保證皮層一定會或一定不會產生剝離現象。建議初次使用時從低級別開始測試肌膚耐受度。
-
【!必讀注意事項!】
-
草本煥膚(藻針)因會導入微細針狀粒子,普遍會出現不同程度的紅腫、發紅及痕癢,並需要一定的修復期(修復時間因人而異,平均約為 5 至 7 天)。
-
購買前請務必深思熟慮是否適合使用、以及使用的時機,並建議提前了解本美容療程的原理與過程。
-
在使用前,請務必進行皮膚敏感測試(Patch Test)。
-
乾性肌膚人士的紅腫和痕癢感可能會較為強烈,建議在使用前先做好充分保濕,並從少量開始嘗試(身體部位使用時亦同)。
-
若患有肝斑(黃褐斑)之部位,使用時請以輕壓方式替代摩擦與刺激。
-
患有皮膚病或肌膚正處於敏感狀態時,請避免使用。
-
若使用後感到不適,請立即停止使用。如皮膚出現異常症狀,請諮詢醫療機構。若在異常情況下繼續使用,可能會導致症狀惡化。
-
根據個人肌膚與體質差異,療程後發紅、痕癢、脫皮(皮層剝離)等現象可能會持續 1 至 2 週,最長可達 1 個月左右。
-
導入後,面部肌膚會伴隨如同輕微曬傷般的微熱感與痕癢感。只要進行充分的保濕,症狀便會緩解並逐漸消退。
-
導入後肌膚處於脆弱敏感狀態,請避免曝曬於陽光下或給予強烈刺激(包括使用美顏儀器等)。
-
導入後請務必日常使用防曬產品。
-
療程後 2 個月內,請避免前往海灘曝曬或光顧日曬沙龍(美黑)。
-
當皮膚開始脫皮(剝離)時,請勿強行撕扯或在洗臉時用力揉搓,否則會引發皮膚問題。
-
療程後 1 週內,請避免前往桑拿、岩盤浴,以及進行會大量流汗的劇烈運動。
-
請勿將產品塗抹於黏膜等敏感脆弱部位。
-
如不慎入眼,切勿揉搓,請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。若仍有異常不適,請向眼科醫生求醫。
-
請將產品存放在避免陽光直射、高溫潮濕的地方,並置於嬰幼兒無法觸及之處。
-
開封後請密封,並於 1 個月內使用完畢。 即使在未開封且妥善保存的情況下,極限保質期亦為 1 年。
-
使用時請密切注意肌膚是否出現異常。
-
使用中或使用後因受到陽光照射,而出現紅腫、發紅、痕癢、色素脫失(如白斑等)或變黑等異常現象,請立即停用並建議諮詢皮膚科醫生。
-
基於法規(藥事法)及安全考量,嚴禁將本產品用於美容沙龍等商業療程,亦禁止在二手交易平台或拍賣網站上進行轉售。
【以下人士不宜使用】
-
魚鱗癬
-
傳染性疾病
-
微血管擴張症
-
甲狀腺功能低下症 / 亢進症
-
哮喘
-
皰疹(Herpes)或病毒性疣
-
懷孕中或哺乳期婦女
-
惡性腫瘍(癌症)或正在接受惡性腫瘍治療者
-
皮膚異常薄弱者
-
蟹足腫(Keloid)體質者
-
剛曬傷後不久者
-
患有淋巴系統疾病、嚴重心臟病、循環系統障礙、免疫系統疾病者
-
因糖尿病導致皮膚知覺遲鈍者
-
患有植物過敏(對植物成分過敏)者
-
因治療暗瘡(青春痘),正在服用口服藥物(注射、營養補充品除外)者
-
曾接受埋線拉皮(線雕)者
-
3 個月內曾接受過透明質酸(玻尿酸)、肉毒桿菌注射等醫學美容整形者
-
1 個月內曾接受過激光(雷射)、紋繡(霧眉/漂唇等)、彩衝光/脈衝光(Photofacial)者
※ 其他對皮膚或身體狀況有疑慮者,請先諮詢專業醫療機構後再行使用。
【以下人士須間隔指定時間後方可使用】
-
暗瘡治療(如強力煥膚、抑制皮脂分泌之療程):須間隔 6 個月
-
藍皮煥膚(Blue Peel):須間隔 4 個月
-
化學煥膚、果酸(AHA)煥膚等:須間隔 4 至 6 週
-
皮質醇(類固醇暗瘡軟膏)治療:須間隔 4 週
-
音波拉提(HIFU)、高頻電波、磨皮療程(如飛梭雷射/Fraxel等):須間隔 1 個月
-
外科手術、拔牙後:須間隔 3 週
-
正服用暗瘡治療藥、精神安定劑、抗生素:須間隔 2 週
-
旨在改善暗瘡、暗瘡印、色斑、皺紋之美容針灸、美容院療程,或日常保養中使用視黃醇(A醇)、高濃度維他命C等護膚品:須間隔 1 至 2 週